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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家庭暴力犯罪的後果

家庭暴力 閱讀(3.35W)
實施家庭暴力犯罪的後果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家庭暴力呈現出新的趨勢和特點:“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識階層”等逐漸成為談論家庭暴力問題時頻繁出現的關鍵詞。據世界銀行調查統計,20世紀全世界有25%-50%的婦女都曾受到過與其關係密切者的身體虐待。全國婦聯的一項最新抽樣調查表明,在被調查的公眾中,有16%的女性承認被配偶打過,14%的男性承認打過自己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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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家庭暴力的後果


應根據受傷情況,由公安機關或居委會、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到鑑定部門作傷情鑑定報告,需醫治的,應到醫治機構就診並儲存好單據。根據情節和後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有請求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殘家庭成員,使其在肉體上或精神上蒙受損害,虐待可表現為積極的、作為的形式,也可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的形式。如打罵、恐嚇、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療等。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應根據情節和後果作不同的處罰:《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訴的才處理);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無過錯方有權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家暴行為不僅僅是表現在暴力傷害方面,實踐中性暴力、冷暴力這些也是屬於家庭暴力的範圍之內的。而家庭成員在相處的時候,也要學會控制自己的脾氣,相互之間謙讓生活,這樣才有可能避免家庭暴力的發生,維護家庭和諧的關係。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宜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