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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處罰家庭暴力實施者

家庭暴力 閱讀(1.33W)

家庭暴力已經成為我國現在導致離婚的主要原因之一了,家庭暴力不僅會對受害者造成身體上的傷害同時也會為受害人造成心理上的傷害,那麼在我國法律上是怎樣處罰家庭暴力實施者的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瞭解吧。

怎樣處罰家庭暴力實施者

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是法律、道德都不允許的。對於家庭暴力的行為應受到法律的懲罰:

(一)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二)行政法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三)刑事責任。

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我相信現在大家都應該知道我國對於家庭暴力實施者是如何進行處罰了的吧,大家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家庭暴力不要一味的忍讓和包庇,要及時的報警保衛自己的權益和身體健康。若大家需要法律幫助的話,歡迎找尋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們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