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責任後果有哪些

家庭暴力 閱讀(8.74K)

【為您推薦】洞口縣律師 澄海區律師 天河區律師 新寧縣律師 西鄉塘區律師 玉環縣律師 鮁魚圈區律師

家庭暴力的責任後果有哪些

家庭暴力通常發生於家庭成員之間,但隨著反家暴法的實施,適用物件也包括了具有同居關係的當事人之間。相信大家都知道家暴行為是會對家庭和諧造成影響的,嚴重的還會導致夫妻離婚,甚至是刑事犯罪。那具體來說家庭暴力的責任後果有哪些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根據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關於家庭暴力的責任後果,我國相關法律中具體規定了三方面的,包括民事、行政以及刑事。其中刑事責任肯定是最嚴重的,但也不是隻要出現了家庭暴力行為的,施暴的一方就必須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則還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才能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