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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怎麼去醫院開證明?

家庭暴力 閱讀(2.58W)

一、家暴怎麼去醫院開證明?

家暴怎麼去醫院開證明?

家暴行為發生後,受害者首先可以拍照留證,再前往醫院進行檢查並開具傷情鑑定。家暴行為一旦發生,受害者即可向公安機關、社群居委會、村委會、婦女聯合會等部門或組織尋求幫助,同時及時前往醫院進行身體檢查,開具診斷證明,確認傷情。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二、家暴如何取證?

1、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及時收集第一手證據。 例如:對身上的傷痕進行拍照、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髮、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等。

2.遭遇家庭暴力後向村委會、居委會、婦聯、公安機關等組織求救的,要注意收集、保留好有關的報案記錄、詢問筆錄、投訴回訪材料、告誡書、人身保護令.調解

筆錄等資料。

3、發生家庭暴力後,及時就醫,保留好涉及家庭暴力病例、發票、住院材料、 驗傷報告等。

4.在對方進行家庭暴力後,如果對方有悔悟的情緒,可趁機要求其寫保證書、悔過書等材料。

5.書寫一份詳細的遭受家庭暴力的自述材料。內容包括家庭暴力的起因、時間、地點受傷的具體部位、家庭暴力的持續時長等。

6.遭受家庭暴力後,對家庭暴力現場申請公證,做好證據保全。

7.對於頻繁、多次進行家庭暴力的,可利用錄育、視訊等手段對對方可能發生來的家暴行為進行記錄。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

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因此通過上述的瞭解,我們知道了家暴的相關處罰方式已經家暴如何取證的問題,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旦有家暴情況的發生,我們需要及時做好自我防護,要懂得學會運用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