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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戶口遷移的手續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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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戶口遷移的手續如何辦理

一、離婚戶口遷移的手續如何辦理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二、離婚後戶口如何遷出

1.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每人一個戶口本。

2.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要遷移一方的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裡登出。

3.帶著戶口遷移證去即將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三、離婚後戶口分戶怎麼辦

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稽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四、離婚後孩子戶口怎麼辦?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當然在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中,為了更好的提高辦事效率,本人還需要將相關問題提前諮詢當地的戶籍所在地的工作人員。因此離婚一定要考慮清楚,這個裡面涉及到的問題很多,遷戶口只是其中一個問題,所以離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