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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懷孕期間可以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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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懷孕期間可以離婚嗎?

女方懷孕期間可以離婚嗎?

可以,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女方懷孕期間也可以離婚,如果雙方都同意,可以協議離婚。

在女性懷孕期間雙方也能離婚,比如雙方協議離婚的,在經過為期30天的離婚冷靜期以後雙方仍然願意離婚的,就可以拿到離婚證。但是,在女方懷孕期間一般不允許男方起訴離婚,女方在孕期、哺乳期和結束妊娠後的六個月內,男方都無法起訴離婚。

(一)這一規定只是在一定時期剝奪男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權利,即僅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以內或終止妊娠後6個月內。上述期間界滿後,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離婚請求權;

(二)僅在離婚訴訟中男方提出離婚時發揮作用,所以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女方提出離婚,則不受這一規定的限制。一般女方在此期間提出離婚,多出於某些特別緊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時受理女方的離婚請求,更不利於婦女、胎兒及嬰兒的身心健康;

(三)在“確有必要時”時,人民法院有權決定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所謂“確有必要”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被理解為:男方有正當理由、女方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或有重大的緊迫事由時。如女方與他人通姦懷孕,男方堅持要求離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處理案件時,也應注意保護婦女、胎兒和嬰兒的身心健康。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法律也沒有規定女方懷孕期間絕對不能起訴離婚,比如說女方在孕期也經常遭受到男方的家暴,像這種特殊情況,女方本人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有所限制的就是不允許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起訴離婚,雙方協議離婚的除外。

離婚自由是我國的每一個公民都享有的權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權利,也是會出於社會穩定的考量,而受到一定的限制的,比如說我國的法律法規中對於軍婚的保護以及男方的離婚訴權的限制等,此時是需要嚴格的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