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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承包合同登記及其他登記材料,由縣級以上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農村土地承包方有權查閱、複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和其他登記材料。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限制和阻撓。
對於如何查詢土地承包合同的問題,已經為你解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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