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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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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同居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如果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那麼在民事上應負的責任包括:

1、離婚時分割財產和確定權歸屬時,無過錯方應得到照顧。如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改房,離婚時,如果是過錯方取得房屋產權的,過錯方應給予無過錯方按該房屋市場價一半金額以上的補償,或對產權按照顧無過錯女方及子女作分割。

2、停止侵害。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判決當事人解除關係,停止繼續侵害合法配偶權益。

3、損害賠償。有配偶的人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

二、同居與重婚的區別有哪些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記憶體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式認定。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同居不等於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因此同居的話要注意,千萬不能與有配偶的人同居,否則的話可能就會造成對應的不良後果,如果是正常的同居關係,那麼就不會涉及到什麼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是非法同居的話,那麼還是會有很多法律風險的,因此千萬不要非法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