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可以申請婚姻無效嗎?
離婚不可以申請婚姻無效,婚姻無效的情形是法定的,若婚姻無效,也不存在離婚的說法。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二、請求法院確認婚姻無效的起訴狀中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請求法院確認婚姻無效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四、婚姻無效財產分割糾紛請律師的費用是多少?
婚姻無效財產分割糾紛請律師的費用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在我國,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的前提條件都是雙方是受法律保護的夫妻關係,有結婚才有離婚之說,無效的婚姻從始至終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分手只能算解除同居關係,不能算離婚。無效婚姻中,非婚生子女的各項合法權益是受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