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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軍婚的申請程式是怎樣的

婚姻登記 閱讀(2.53W)

如果在生活中,普通的男女雙方要結婚的話,是到戶口所在當地的民政局進行結婚證的辦理,但是軍人結婚是不一樣的,下面就讓本站的小編一起來了解了解新婚姻法中軍婚的申請程式是怎樣的吧。

新婚姻法軍婚的申請程式是怎樣的

申請程式

通常的步驟:

(1)戶口本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係,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準備組織家庭。”,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要蓋公章,一般要蓋三至四個。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需要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需要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照片,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結婚介紹信和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軍婚人擔負的特殊使命、生活環境和職業特點與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的同時,也必須同時執行軍隊的有關規定,當二者規定的內容不一致時,除了依照確定適用的法律內容外,還應當適用“(軍隊)特別法優先於(地方)普通法”的原則處理結婚問題。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軍總政治部下發的《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通知要求,現役軍人應當慎重選擇戀愛物件,軍官和文職幹部確定戀愛關係後,應當主動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對其戀愛物件進行政治審查。現役軍人結婚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依據。

當然,軍隊的規定只適用於軍人,對地方人員並不產生約束力。男女雙方結婚時,如果分別為軍人和地方人員,則分別適用不同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軍隊各級黨組織和政治機關負有管理本單位軍人婚姻的責任,是我們諮詢的部門。

如果大家在生活中是軍人婚姻的話,可以根據小編所提供的相關步驟進行辦理,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對於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本站網站上的線上律師為您一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