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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婚姻辦理需要哪些證件

婚姻登記 閱讀(8.07K)

跨國婚姻區別於國內婚姻,有其不同於國內婚姻的地方。尤其是在證件要求上,比國內婚姻的要求要嚴格的多。那麼究竟跨國婚姻辦理需要哪些證件?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編輯相關知識,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

跨國婚姻辦理需要哪些證件

我國民政部在《中國公民同外在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中,作了若干規定。

我們國的涉外婚姻登記工作,由民政部和省、市、自治區民政廳(局)代表政府統一管理;外交部和省、市、自治區外事辦公室負責處理對外交涉事項。中國公民同外在中國公民(包括常駐我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在中國公民,外籍華人、定居我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 的,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我們國婚姻法和《中國公民同外在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有關條款的規定。

中國公民必須持的證件: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λ的縣級以上的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λ出具的包括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δ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 的證明。

外在中國公民必須持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在中國公民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 。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 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外國僑民必須持的證件:

1.我們駐該國使、領館頒發的本人護照;

2.經我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我們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並經本國外交部和我們駐外使領館認證。證明。

另外,申請結婚 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狀況檢查證明。

為了國家利益,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及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以及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人員,不準同外在中國公民結婚 。

持準備齊全的證件和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瞭解,符合我們國婚姻法和《中國公民同外在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准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