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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協議是什麼 | 婚前財產協議有何法律效力

婚前調查 閱讀(1.46W)
婚前財產協議是什麼?婚前財產協議有何法律效力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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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協議法律效力

你好,關於您諮詢的婚前財產協議法律效力如下、婚前房產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不違反國家相關政策,不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就具備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2、婚前房產協議有效不等於房屋產權的轉移。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以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進行公示為準。就是說,如果僅僅是婚前房產協議的約定,而房屋沒有及時辦理產權登記的話,不足以保護當事人的權益。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