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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在死亡時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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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在死亡時的分配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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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婚前財產如何分配

過世一方婚前財產,其過世後則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若被繼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則其婚前財產按照遺囑內容發生繼承;如被繼承人未留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則其婚前財產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發生繼承,其配偶與其他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被繼承人的婚前財產,繼承原則與《繼承法》規定的原則相一致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四條

繼承遺產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