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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彩禮之後女生提分手彩禮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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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彩禮之後女生提分手彩禮退麼?

一、給付彩禮之後女生提分手彩禮退麼?

只要雙方沒有登記結婚,並在婚後共同生活一段時間,離婚依法是要退還彩禮的,當然可以不用全額退還彩禮的,畢竟女方已經懷孕了。

1、哪方提出解除人身關係。根據公序良俗原則,提出解除人身關係的一方一般來說應該負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南方提出解除婚約,裁判就應適當減少返還數額,如女方提出,則應多予支援返還;

2、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一般來說,結婚時間較長,男女雙方受婚姻及家庭約束也越大。雙方如果結婚的時間較長,則返還的彩禮數額應酌情較低,反之,則應多於返還;

3、有無生育子女。一般來說,如果生育子女,則減少返還;沒有生育子女,則增加返還;

4、財產使用情況。這裡著重說明財產使用情況。

5、雙方經濟狀況及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經濟稍微困難的一方應得到適當照顧,經濟較為優越一方應酌情讓步。

二、返還彩禮的舉證責任是怎樣的

1、對彩禮是否應該返還是否符合法定情節有爭議的,爭議焦點為是否具有彩禮返還的法定情節,由主張返還方負舉證責任。

2、對彩禮數額有爭議的,爭議焦點為彩禮的實際金額。由各方就各自主張負舉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係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我國的彩禮返還的糾紛案件是我國常見的民事糾紛案件型別之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減少的數額一般確定為彩禮總額的10%至50%之間,此時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