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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分割規定是什麼

財產分割 閱讀(1.63W)

一、婚前一方貸款買房離婚房產分割規定

房產分割規定是什麼

如果在婚前小夫妻一方支付了房屋首付或部分貸款,在婚後雖然是由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但只要房屋登記在支付首付的一方名下,按民法典的規定,一旦離婚,貸款購買的房屋將歸房屋產權登記一方所有。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二、婚後父母贈房離婚房產分割規定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按照民法典規定,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父母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受分割。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如果買房時雙方父母各出一半,那麼離婚時也就平分房產了,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分割規定

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規定,夫妻以父母的名義買的房子,而且將房屋產權登記在了父母名下的,那麼這房子就算父母的,不管誰出資多少。如果父母將房子贈予了另外的人,並且簽訂了有效協議,那麼這房子屬於被贈予的人。總之,產權登記在誰的名下,這房子就歸誰所有,離婚時,雙方都無權分割房產。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父母可以到公證處將房子贈予給自己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