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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離婚怎麼分割房產

財產分割 閱讀(3.19W)

一、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離婚怎麼分割房產

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離婚怎麼分割房產

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一般一人一半,可以協議房產歸其中一人所有,然後按照市場價值補償另一方房產一半的財產或現金。然後到房管局進行去名過戶。

二、離婚後怎樣分割財產

1、婚前購買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規定:“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2、關於婚前財產的規定

眾所周知,婚前個人財產特別是婚前房產,如果沒有約定,過去的司法解釋曾有婚姻關係存續八年後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因而導致有些夫妻在婚前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以明確各自婚前財產的處理。

前財產如果要作為“共同財產”,雙方必須約定。這就實際上肯定、明確了婚前個人財產不作為共同財產的處理原則。因此,新的司法解釋就規定,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為婚姻的存續轉化為共同財產。這實際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續八年,婚前個人財產(房產)作為共同財產”的規定。

如果房子是結婚後夫妻雙方共同購買,則屬於婚後財產,離婚時該房產可以經雙方協商或者變賣,財產平方。如果房產證上寫有倆人名字,可以視為婚後財產。否則屬於婚慶財產,離婚後只能歸一方所有。另外,關於離婚後財產的分割,對於財產的性質不同,分割規定也有差異。比如說婚前貸款買房屬個人,婚前財產離婚後歸個人;如果是父母出資買房,房產也屬於個人。如果配偶一方私自賣房,那麼另一方可以要求賠償,但房子不能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