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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沒有結婚買房子貸款有共同貸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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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沒有結婚買房子貸款有共同貸款嗎

一、在我國沒有結婚買房子貸款有共同貸款嗎?

根據我國法律關於共同債務的相關規定,一般來說個人在婚前由於貸款、借款等產生的債務屬於一方的單獨債務,除非借貸人有證據證明借款人所借款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否則借款人的配偶無責任償還。也就是說,除非貸款機構有證據證明您的借款是用於婚後的家庭生活,否則不會牽連到對方。

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一)夫妻雙方依《民法典》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二)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三)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四)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沒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後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

二、貸款買房應滿足的條件都有哪些?

貸款人應滿足的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臺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自己自願的在房產證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這和共同債務之間是不能夠相互轉換的,因為婚前申請房貸是自己要購買房子的,這筆債務在剛開始的時候並不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因為雙方在此時還不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所以,婚前申請的房貸在法律上是個人債務,但雙方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