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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申請凍結被告財產可以嗎

財產分割 閱讀(1.96W)

離婚糾紛申請凍結被告財產可以嗎

一、離婚糾紛申請凍結被告財產可以嗎

可以的,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方當事人在發現另方有惡意隱藏、轉移財產的行為,對自己利益構成侵害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二、《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

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 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

離婚的事件很多,雖然很多人會選擇協議離婚,但是有很多人也會選擇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並不會主動的凍結他人的財產,但是當事人一方有需求的時候,會進行配合,凍結財產當事人是需要負責費用的,不過最終的費用一般都是由敗訴方進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