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離婚凍結財產多長時間就可以解凍了?

財產分割 閱讀(2.46W)

離婚凍結財產多長時間就可以解凍了?

一、離婚凍結財產多長時間就可以解凍了?

一般情況下需要等案件審結後如訴訟結束、判決生效即可解凍。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訴前保全的實質條件是在利害關係人與他人之間存在爭議的法律關係所涉及的財產處於情況緊急的狀態下,不立即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將有可能使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遭受到不可彌補的損害的現實危險。

二、財產保全的具體程式

1、申請

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並裁定保全後,申請人在15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裁定解除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後申請。

2、擔保

為了平等地保護當事雙方的權利,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擔保主要採用財物擔保的形式,提供擔保的財物數額應相當於請求保全的金額。也可以擔保公司提供訴訟擔保的形式,向法院提供擔保。

3、裁定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人的申請後,對訴前財產保全,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對訴訟財產保全,情況緊急,也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但可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4、解除

財產保全措施解除的原因:

第一、 訴前保全措施採取後,利害關係人在15日內未起訴的;

第二、 被申請人依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

第三、 申請人在財產保全期間撤回申請,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請的;

第四、 人民法院確認被申請人申請複議意見成立,而作出新裁定,撤銷原財產保全裁定的;

第五、 被申請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決的義務,財產保全已沒有存在意義的。

此外,對被申請人的銀行存款予以凍結,一次凍結的有效期為6個月,如果超過了6個月,而人民法院沒有裁定繼續採取保全措施的,原凍結措施自動解除。

5、賠償

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夫妻離婚請求凍結財產應提供哪些資料

夫妻一方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採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損失的範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財產擔保數額。

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二)的規定 :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綜合上面所說的,在離婚的時候是可以將所有的財產進行凍結的,在凍結期間任何人都不可以碰這筆財產,只要一到案件審理完結束之後,那麼相關的部門人員就可以進行解凍,從而再來根據判決書分割雙方所有的財產。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