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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過錯方在財產方面應該怎樣分配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74W)

離婚時夫妻財產通常情況下是均分的。但是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隱藏、轉移、變賣、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同時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申請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過錯方在財產方面應該怎樣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