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申請廉租房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為本市市區居民戶口;
2、申請家庭申請當月前連續12個月內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17609元;
3、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或者扶養關係。
未婚者應與其父母共同申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本市無直系親屬的未婚者,可以單獨申請廉租住房。
父母或已婚子女一方有住房且共同居住或各住一套的,按實際居住人口分攤面積,若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條件,無房一方可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實際發放金額在扣除分攤面積後實行差額租金補貼。若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高於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條件,無房一方只可申請實物配租保障方式,不予發放租金補貼。
可優先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1、申請家庭享受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
2、申請人是年滿60歲的孤老;
3、申請家庭成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三級及以上等級);
4、烈軍屬家庭,家庭成員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範”、“三八紅旗手”、“道德模範”等榮譽稱號的以及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
5、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二、廉租房申請材料
(一)申請家庭必須提交的要件材料:
1、申請家庭所有成員身份證明。
2、申請家庭所有成員戶口簿(戶口簿不能反映家庭成員關係的,提供公安、司法部門相關材料)。
3、申請家庭提供收入證明,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證。
4、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二)申請家庭屬以下情形的,除提交第一款規定的要件外,還需提交下列材料:
1、殘疾家庭: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智力殘疾或精神殘疾者以及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員應由其監護人或其他家庭成員辦理申請手續。
2、有房家庭: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者公房租賃證明材料。
3、無房家庭:提供租賃合同。
4、父母和子女同住家庭:提供所居住房屋的房地產權證。
5、無配偶家庭: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或民事調解書等相關證明。
6、特殊獎勵家庭:提供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以及受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相關證明材料。
7、烈軍屬家庭:提供烈軍屬證明材料。
8、因重大疾病治療等原因在申請前3
年內轉讓住房的申請家庭須提供病歷和費用發票等證明材料。
9、其他輔助材料及相關證明。
在我國,房地產市場蓬勃發展,許多人都擁有自己的住房,但是還有一些低收入家庭在房價日益增加的情況下買不起房子,所以我國推出了許多政策性住房,比如廉租房,共有產權房,來解決這部分家庭住房困難的問題,申請政策房,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然後到相關部門填寫申請表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