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設立對總公司的發展各有利弊,為適應公司的管理和經營計劃,有些總公司會考慮將分公司改制成為獨立存在的子公司,這其中就涉及到成立子公司要走的流程,還有分公司的資訊處理,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分公司改制成子公司的具體程式。
分公司改制成子公司要經過哪些程式
先登出分公司,再成立子公司。
一、登出分公司程式如下:
到分公司所在工商局領取《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準備登出登記的相關材料。包括申請書、經辦人身份證、公司決議、營業執照、銀行清戶證明、完稅證明、分公司公章等,以當地工商局要求為準。
提交資料和申請書,工商局核准後進行分公司撤銷備案。
二、成立子公司程式如下:
到工商局領取設立企業的相關表格並進行填寫,如《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等;
攜帶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和分公司名稱填寫《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審批通過後拿到《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準備好註冊資料,遞交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進行註冊申請。等領取到營業執照後30日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和稅務登記證。註冊資料一般包括總公司撥款證明、任命檔案、總公司章程、公司撥付給分公司使用的資金數額證明檔案等,以當地工商局要求為準。
三、區別分公司和子公司
分公司和子公司由於出資不同各自的法律地位也不同,因此識別清楚對起訴非常重要,否則將訴訟主體搞錯,將使訴訟在程式上敗訴。為正確識別請掌握以下幾點:
一)分公司的特點: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登記管理條例》第39條規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地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按此規定,分公司具有以下特點:
1、是公司的分支機構;
2、具有營業資格;
3、不具有法人資格。
二)子公司的特點:
子公司是其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其它公司持有而由其它公司控制的公司。持有其它公司股份並能控股的是母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是股份控制的經濟關係,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子公司的特點是:
1、子公司的一定數額股份被某公司持有並加予控制。
2、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總之,分公司改制成子公司首先要對二者的共同點和差異性有所辨別,分公司作為一個從屬級別的辦公單位要想改制成為一個獨立存在的公司就必須先登出原有身份,再重新進行登記程式,可另外起名字,子公司需要對自己的經濟、債務、人事等各方面負責。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