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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對方婚外情證據離婚就可以多分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2.51W)

一、有對方婚外情證據離婚就可以多分財產

有對方婚外情證據離婚就可以多分財產嗎

不少婚姻糾紛中的當事人(尤其是女性)總是強烈渴望抓住對方有婚外情的證據,甚至不惜動用大量人力物力,包括聘請私家偵探。當事人基於兩個目的:一是為了查明真相,在親戚朋友中討個說法,離婚也得離個明明白白;另一個目的則是寄希望於抓住對方的婚外情證據,以獲得離婚時候多分財產,讓對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慘重的代價。

第一個目的是道德的範疇,在此不作評述。但第二個目的,恐怕婚姻法 會讓你失望。為什麼呢?

(1)通常婚外情的證據,分為三大類:

第一種是一般婚外情相關證據。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為、婚外戀;

第二種是《婚姻法》說的“有配偶者與其它異性同居”的婚外情證據。

第三類最為嚴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證據。

(2)我國現行法律認為,婚外情的過錯,與離婚時候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並無必然的聯絡。就是說,即使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對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也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離婚時候,法院進行財產分割的總原則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則、按照照顧婦女兒童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和生活困難的一方的原則。如果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也只能是作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點,但是並不必然對夫妻財產分割產生重大影響。這是必須要明確的。

二、婚外情可以判刑嗎

一方婚外情,如果沒有不涉嫌重婚罪、破壞軍婚罪,就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不能判刑。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外情行為可能演變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甚至重婚,但卻不是必然的。因此,婚外情也不會成為法院判決夫妻離婚的法定情形。而夫妻基於一方有婚外情而離婚,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過錯方有法定過錯情形,即使提出了損害賠償,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