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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後離婚財產分割方式有哪些?

財產分割 閱讀(3.12W)

婚外情後離婚財產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婚外情後離婚財產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方有婚外情導致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一)協議分割

當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導致離婚分割財產時,夫妻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協議分割,法律完全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只要夫妻雙方同意,因婚外情導致離婚時,財產分割的方式和內容完全有夫妻自由決定。

(二)判決分割

如果夫妻在婚外情離婚財產分割問題上難以達成協議,那麼只能通過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判決進行分割。

二、收集外遇證據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我國的證據規則,證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能在訴訟中被法院予以認定:

其一、證據需要具備客觀真實性。

證據的客觀真實性是指作為證據的事實材料必須是客觀存在的。這就要求當事人在舉證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實的證據,不得偽造、篡改證據。

在發生離婚糾紛時,夫妻一方取得的賓館開房記錄往往是通過公安系統的內部關係取得的,或者是通過社會上的調查公司取得的,因此這樣的賓館開房記錄往往是沒有出具單位的印章,所以這樣的賓館開房記錄要證明其證據的客觀真實性就存在一定的難度。

當然,如果當事人可以根據沒有出具單位印章的賓館開房記錄,聘請律師申請法院的調查令進行調查,根據調查令所取得的賓館開房記錄就具備了客觀真實性。

其二、證據需要具備關聯性。

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證據必須與案件的待證事實之間有內在的聯絡。也就是說,只有對於認定要件事實有幫助的事實材料才有法律意義。

具體到賓館開房記錄,其和夫妻一方的婚外情之間只存在間接的聯絡,不能直接證明夫妻一方和他人發生婚外情或婚外性行為,因為其到賓館開房既可能是用於婚外情,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時使用,還有可能是用於工作洽談之用。

其三、證據需要具備合法性。

證據的合法性是指作為案件定案依據的事實材料必須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並且其獲得、提供、審查、保全、認證、質證等證據的適用過程和程式也必須是合乎法律規定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婚外情主要是屬於破壞了夫妻之間的感情,同時也違反了婚姻法;但就算是一方有過錯也是可以得到相關的財產,所以,在處理的時候雙方就要協商好,不能因為其它的過錯而產生大的糾紛,這樣才能各自保障好各自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