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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婚前裝修離婚財產分割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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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婚前裝修離婚財產分割怎麼分?

隨著房價的節節攀升,房子已經成為了很多家庭經濟價值最大的物品,因此離婚時的房產分割很重要,許多夫妻也會因為房產分割而產生爭執。在結婚時有的人會要求先要買房才能結婚,所以婚房都在結婚前裝修,那麼房屋婚前裝修離婚財產分割怎麼分?

一、房屋婚前裝修離婚財產分割怎麼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如果買方的一方不同意將房子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離婚的時候房子不能進行分割,仍屬於個人財產;如果將房子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則雙方享有平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