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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沒有離婚家庭財產能分割嗎?

財產分割 閱讀(5.32K)

夫妻沒有離婚家庭財產能分割嗎?

一、夫妻沒有離婚家庭財產能分割嗎?

《物權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根據這一規定,夫妻共有為共同共有,原則上在夫妻關係終止前,除非有重大理由,不能對該共有財產進行分割。那麼何謂重大理由呢?《婚姻法解釋(三)》第四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夫妻之間都負有法定撫養義務,現你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可以不請求離婚,直接起訴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由上述可知,一般情況下不離婚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但有上述兩種情形之一時,即使不離婚,也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的法規判定依據有哪些?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物權法》上明確規定,在夫妻關係維持期間,一般是不可以進行財產侵害的,但涉及到兩種特殊情況,如隱藏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因病需要醫治時產生分歧的可以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進行財產分割,在法律上也是被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