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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女方婚前買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分割 閱讀(1.37W)

新婚姻法女方婚前買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婚姻法》將被廢止。

一、《民法典》女方婚前買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女方婚前買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司法解釋條例

當事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申請。

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並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

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並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一方的主張成立。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法律知識我們應該進行簡單的瞭解,在遇到事件的時候才能簡單的處理,並且還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發生。要知道的是在婚前購買的房屋其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財產分割的時候是不能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