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獲得贈與是共同財產嗎?
夫妻一方獲得贈與的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情況分析,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就是個人財產,沒有規定只歸一方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離婚夫妻債務怎麼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由此可見,一方獲得的贈與財產是否為共同財產的這個問題,主要取決於贈與人。還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也是一樣的性質,要看立遺囑人在遺囑中是怎麼寫的,通過法定繼承獲得遺產的通常都是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