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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出軌協議財產分割約定有效嗎

財產分割 閱讀(1.53W)

婚前出軌協議財產分割約定有效嗎

有些夫妻在結婚之前簽訂了一些忠誠協議,就比如那種有關出軌的協議,一方出軌後離婚就要淨身出戶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呢,在存在這種婚前協議的離婚案件中,財產的分割是否受此協議約束呢?

根據我國的《婚姻法》中規定,夫妻雙方在結婚之前確實可以對後面婚姻關係保持的期間的財產歸屬問題提前走出安排,只要夫妻雙方把這種婚前協議寫成書面協議就可以。而且在雙方婚姻關係保持的期間,財產的分配標準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要是這種婚前出軌協議中要求某一方在特定情況下將淨身出戶,或者減少財產的分配,這種協議在法律上被視為一種忠誠協議。要求雙方在婚姻期間內對彼此忠誠,但是隻要違背互相忠誠的事實一出現,就會涉及到當事人的財產關係變動,在法律上是具備合法效益的。

婚前出軌協議財產分割約定有效嗎 第2張

第一種,協議中約定了將要不忠誠的一方,這種情況是,不管雙方是否離婚,只要不忠誠的事實一出現,那相應的後果就會立即生效,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夫妻的共同財產就要按照婚前出軌協議重新劃分。

第二種,協議中的不忠誠一方只夫妻任意一方,只要兩個人任何一個出現對對方不忠誠的情況,則夫妻的財產物資按照協議分割,離婚時法律協議的相關條款同樣具備約束力。

雖然婚前出軌協議可以強制規定一些情況下的財產的分割,但是涉及到孩子的撫養問題之後,這類婚前協議是並不奏效的。

婚前出軌協議財產分割約定有效嗎 第3張

即使其中有明確約定,一方在婚內出軌的,因此導致夫妻離婚,那麼出軌的一方就淨身出戶,其實這樣的約定也會被認定為有效。但要是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其實就不存在淨身出戶的說法。自然由法官對離婚夫妻財產作出處理的時候,就不會判決出軌的一方淨身出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