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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汙染損害怎麼賠償

第十五條 被侵權人起訴請求汙染者賠償因汙染造成的財產損失、人身損害以及為防止汙染擴大、消除汙染而採取必要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環境汙染損害怎麼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六十五條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環境監測機構以及從事環境監測裝置和防治汙染設施維護、運營的機構,在有關環境服務活動中弄虛作假,對造成的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還應當與造成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的其他責任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