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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環境行政訴訟時效為多久?

環境行政訴訟 閱讀(3.16W)

一、對環境行政訴訟時效為多久?

對環境行政訴訟時效為多久?

一般而言,環境行政訴訟時效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為6個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訴訟法》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第四十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對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緊急情況下請求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不履行的,提起訴訟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屬於其自身的原因耽誤起訴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限內。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況耽誤起訴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十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四十九條 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綜合上面所說的,行政訴訟是可以由受害方提出來的,但前提一定要把握好時間,一般是在自己知道權益受損後的六個月之內提出來,而且也要確保自己是有合法的理由來支撐自己的觀點,那麼法院才會受理自己的請求。也就是說,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