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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建設工程合同的條件

合同終止 閱讀(1.78W)

終止建設工程合同的條件

合同終止的條件有: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2、合同解除;3、債務相互抵銷;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5、債權人免除債務;6、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