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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協議該如何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 閱讀(1.36W)

房屋轉讓合同訂立時,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轉讓標的,包括房屋的地址、不動產權證號、房屋用途、面積、房屋交付情況的約定。
2、產權現狀,包括房屋是否處於抵押的狀態,以及其處理方式。
3、租約現狀,包括房屋是否有租約,租客是否已放棄優先購買權等。
4、轉讓價款。
5、交易定金。該定金是否交予居間方或第三方進行監管。
6、房屋保證金。
7、付款方式。買方購買該房屋是否一次性付款還是需要按揭付款。
8、遞件過戶。購買的房屋約定具體什麼時候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9、稅費承擔。約定清楚交易的相關稅及費,具體由哪一方進行承擔,若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化產生的新稅費,由哪一方承擔。
10、房屋交付。具體約定交易房產在滿足什麼條件下進行交付。
11、違約責任。
12、糾紛解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房屋買賣協議該如何寫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