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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解除合同有什麼注意事項?

合同效力 閱讀(1.97W)

一、單方解除合同有什麼注意事項?

單方解除合同有什麼注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但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當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與義務,這就是合同的單方解除。

1、解除合同行為生效要件是合同一方存在預期違約、遲延履行或是合同雙方約定的其他違約行為。是守約方獨立於違約方實行的單方民事行為;

2、解除合同應有時限規定,當違約方的不作為導致對方權利喪失或利益損失時,守約方必須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

3、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違約方後即可生效。

二、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注意事項

1、解除合同通知書應規範書寫,其內容必須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條款及相應解除權,具體內容應包括:

(1)當事人之間訂立合同的事實。

(2)當事人違約等導致發生合同解除權的事實。

(3)合同中約定的合同解除權。

(4)絕對明確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5)對違約情況追究的權利保留。

2、要在合同約定的合同解除權行使期限內,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3、無論通知採取何種方式,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足以證明你向對方發出了通知;

(2)足以證明發出通知的時間;

(3)表明發出通知的主要內容。關於對方是否收到,只需依一般之通常情況,即通知到達違約方住所地或系統可以及時到達即可。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條款,不得隨意更改和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則顯然涉及到違約的情況,如果是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支付規定標準的經濟補償金,而勞動者單方解除一般不需要支付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