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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合同的種類包括什麼?

合同效力 閱讀(2.62W)

一、無效合同的種類包括什麼?

無效合同的種類包括什麼?

1、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般屬於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只有在損害了國家利益時,才屬於無效合同;

2、惡意串通,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二、無效合同的學理分類

按照全部還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為:全部無效合同,以及部分無效合同,全部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內容自始不產生法律約束力。部分無效合同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餘部分內容仍然有效。

1、全部無效合同,全部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內容自始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1)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表現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但有例外:純獲利益的合同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需追認,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對人有過失而成立的合同,該合同無效;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該合同無效。

(2)訂立合同內容不合法,表現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以合法形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無效。但有兩例外:事後經權利人追認的,有效;事後取得處分權的,有效。

(3)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

2、部分無效合同,部分無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內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其餘部分內容仍然有效。

無效合同可以是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而導致合同無效的原因主要就是法定的六種情況,合同的訂立最怕出現合同無效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對當事人來講顯然是不利的,自己的利益很有可能受到損害。現實中,導致合同無效的情況比較多,此時我們是一定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