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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合同的效力範圍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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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合同的效力範圍是怎麼樣的

集體合同的效力範圍是怎麼樣的?

集體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體合同的法律約束力。《勞動法》第35條規定: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54條第2款規定: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本區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集體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集體合同對人的法律效力:集體合同對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體合同對什麼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中國《勞動法》的規定,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全體勞動者具有約束力。這種約束力表現在:集體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集體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如果集體合同的當事人違反集體合同的規定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勞動者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2、集體合同的時間效力:集體合同的時間效力是指集體合同從什麼時間開始發生效力,什麼時間終止其效力。集體合同的時間效力通常以其存續時間為標準,一般從集體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應在集體合同中明確規定。集體合同的期限屆滿,其效力終止。

3、集體合同的空間效力:集體合同對空間的效力是指集體合同規定的對於哪些地域、哪些從事同一產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所具有的約束力。

集體合同基本特徵

集體合同首先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徵,即是平等主體基於平等、自願協商而訂立的

規範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除此以外,集體合同還具有其自身特徵:

(1)集體合同是特定的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協議。在集體合同中當事人一方是代表職工的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單位。當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數人組成的團體。特別是職工方.必須由工會或職工代表參加,集體合同才能成立。

(2)集體合同內容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在集體合同中,勞動標準是集體合同的核心內容,對個人勞動合同起制約作用:

(3)集體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均衡.其基本上都是強呼叫人單位的義務,如為勞動者提供合法的勞動設施和勞動條件。

(4)集體合同採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報送勞動行政部門登記、審查、備案方為有效。

(5)集體合同受到國家巨集觀調控計劃的制約,就效力來說,集體合同效力高於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個人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6)集體合同是一項勞動法律制度;

(7)集體合同適用於各類不同所有制企業;

(8)集體合同的訂立,主要通過勞動關係雙方的代表或雙方的代表組織自行交涉解決;

(9)集體合同制度的運作十分靈活,沒有固定模式,並且經法定程式訂立的集體合同,對勞動關係雙方具有約束力;

(10)集體合同制度必須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就是勞動關係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

三、集體合同變更解除

所謂集體合同的變更,是指雙方當事人在集體合同沒有履行或雖已開始履行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因訂立集體合同的主客觀條件發生了變化,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與程式,對原合同中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的法律行為。所謂集體合同的解除,是指集體合同依法簽訂後,未履行完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提前終止集體合同的法律效力,停止履行雙方勞動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行為。

集體合同政策問答

一般而言,就集體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可以分為法定和約定的變更和解除:(1)就約定變更和解除而言,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2004年頒佈的《集體合同規定》第39條的規定,只需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2)就法定變更和解除而言,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2004年頒佈的《集體合同規定》第40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①用人單位因被兼併、解散、破產等原因,致使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無法履行的;②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③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④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就變更和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式而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2004年頒佈的《集體合同規定》第41條規定: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適用本規定的集體協商程式。

集體合同的終止,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集體合同期滿或者集體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以及集體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存在,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時,立即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2004年頒佈的《集體合同規定》第38條規定: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期限一般為1~3年,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綜合上面的說的,集體合同比一般的勞動合同約束力要強一些,集體合同是代表的一個整體,因此,在簽訂之間一定要協商好,各個條款都是要清楚明白,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而雙方在簽訂以後都不得違反其中條約,不然就要承擔所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