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效力>

意向合同書違約需要承擔違約的責任嗎?

合同效力 閱讀(1.68W)

一、意向合同書違約需要承擔違約的責任嗎?

意向合同書違約需要承擔違約的責任嗎?

意向合同可以承擔違約責任。一般來說,經過雙方認可簽訂的合作意向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出現違約,在意向協議對違約有明確規定的,就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二、意向協議書與正式合同的區別有哪些?

1、性質不同

意向書是表示締結協議的意向,並經另一方同意的文書,這種只是在表明一種意向,正式合同是帶有“合同”字樣,對雙方都有約束性一種文書。

2、法律責任不同

意向協議是不具備法律效應的,而正式合同是帶有法律效應的。

3、特點不同

意向協議書在協商過程中可以更改,而正式合同是不能更改的。

三、意向協議的簽署方式有哪些?

1、單獨簽署式,只由出具意向書的一方簽署,但檔案一式兩份,由合作的另一方在其副本上籤章認可,交還對方,就算簽署完成。

2、聯合簽署式。雖然這只是一種意向的表達,但形式上仍然保持協議的形式,也就是在書面上出具合作雙方的職銜及代表人姓名,由雙方分別簽署,各執一份為憑。

綜合上面所說的,意向合同就是為雙方初步達成的目的而所簽訂的合同,對於這份合同與正式的合同不一樣,但也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只要裡面的內容得到當事人的同意,而且所協商的違約責任也清楚的註明,因而一旦違反必定就要為此付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