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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上私人買賣合同怎麼寫?

合同效力 閱讀(1.8W)

法上私人買賣合同怎麼寫

法上私人買賣合同怎麼寫?

買賣合同是賣方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方,買方向賣方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1.賣雙方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物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產地、數量及價款;

3.質量要求;

4.包裝方式;

5.交貨的時間、地點、方式;

6.檢驗標準、時間、方法;

7.結算方式;

8.違約責任;

9.解決爭議的方法;

10.其他條款(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質量保證期等)

買賣合同賣方必須是標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權處分該物的人。

買賣合同應當對買賣的標的物進行詳細的描述,做到明確具體一目瞭然。

買賣合同應對貨物質量重點加以約定,以便於驗收,避免糾紛。賣方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賣方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

貨物的包裝方式對於貨物的安全運送非常重要,包裝不善就可能發生貨損,侵害買方的利益。對於包裝方式無約定的應當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當採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