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效力>

勞動合同屬於商業機密嗎?

合同效力 閱讀(1.15W)

一、勞動合同屬於商業機密嗎?

勞動合同屬於商業機密嗎?

勞動合同不屬於商業機密,但是有些勞動合同包含保密條款或者附件有保密協議,或者單獨和勞動者簽署了保密協議,則該公司可能對勞動合同內容也視為採取了保密措施,認為是應當保密的範圍。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或者提示的情況,對手國內公司分析了勞動合同並予以借鑑或使用,不違背商業倫理。

二、洩露商業機密應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們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的,以侵犯商業祕密罪論處。本條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祕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祕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祕密使用人。

《刑法》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對於暫時不為廣大公眾所熟知的,可以給特定主體帶來基尼利益的設計資料、技術資訊以及程式等有價值的資訊屬於商業祕密。故此任何普通型別的勞動合同不屬於商業祕密的範疇,在職員入職之前,為了防止其洩露公司祕密,一般會與其簽署保密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