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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在什麼時候成立?

合同效力 閱讀(9.47K)

一、 買賣合同在什麼時候成立?

買賣合同在什麼時候成立?

1、法律沒有限制合同採用書面形式的,自承諾到達要約人時合同成立。

2、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3、採取確認書形式時,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4、法律規定或者約定採用書面形式,但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5、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這也就是我們實踐當中常說的,雙方均以自己的行為表明自己對合同的內容認可履行的,合同有效。

二、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主要有哪些?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法。商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法。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

買賣合同的成立是基於雙方達成的一致意見而定的,有關合同的履行也需要基於實際的合同條款規定來進行處理,在合同成立後,還需要履行相關的法律義務,對於一方私自解除合同或者違約的,需要按照違約金的標準來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