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違約>

關於供熱違約金怎麼回事

合同違約 閱讀(3.03W)

一、關於供熱違約金怎麼回事

關於供熱違約金怎麼回事

供熱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供熱違約金如果合同上有註明是需要進行繳納的;供熱採暖期交費的最後期限,目前的收繳率還不足60%。供熱部門提醒尚未交費的使用者,為了儘量少的支付違約金,您應該從速到供熱單位辦理交費手續;如果使用者的採暖費不能在 12月30日前交清,每超過一天就要加收 5%。的滯納金。

二、違約金上限

違約金可分為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通則》及《合同法》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於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約金沒有規定的比例,雙方都接受就行。違約金的比例規定要看具體的內容,如開發商延期交房,其違約賠償為萬分之二;買方違約,定金不能收回,賣方違約加倍返還定金等。一般涉及到開發商違約的內容,賠償的比例就較低。

司法解釋中的“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應該是對合同法違約金過高的一個註解,而不是對違約金比例的規定。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合作講究的是誠信,對於違反誠信的企業很難獲得其他企業的合作。因此,在雙方進行合作的時候,需要事先擬定好合同,並且就違約金這一問題要做明確的整理,這樣是為了防止一方違約時,另一方可以通過違約合同進行維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