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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違約金是否一致

合同違約 閱讀(8.96K)

關於甲乙雙方違約金是否一致得說法,依據《民法典》107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112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在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之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113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的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包括履行合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約一方在訂立合同之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綜上所述,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之中並未按照民法典114條約定,一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或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那麼,當事人一方出現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情形下,另一方應當採取如下措施:

甲乙雙方違約金是否一致

1、催告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繼續履行後,採取補救措施之後,己方也就是無過錯無違約一方還有其他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承擔該損失,但是該損失,首先是必須洗違約一方的違約所導致的,其次,損失的數額必須在合理的範圍之內。

2、催告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不予答覆或根本就不會繼續履行,無過錯一方也就是無違約一方可以依照民法典94條第三、第四款的規定,書面通知對方解除與其的合同,並依據民法典113條要求對方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因對方違約而產生的損失,可以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後能夠獲得的利益但是該預期利益,不得超過違約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範圍。

違約金的設定本身就是防止簽訂合同的雙方出現違約的情況而對另一方產生的利益方面的損害,當有一方違約時,另一方可以通過合同去要求對方賠償違約金,這只是針對於合同所規定的事項因違約而產生的損失,違約金本身不得超過簽訂合同時所預計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