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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產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合同糾紛 閱讀(2.23W)

二手房產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在當今社會中,房價在不斷的上漲,很多人會選擇買二手房,在二手房買賣中不可避免的會產生糾紛,可能面臨著合同違約,二手房產合同違約金到底該是多少,怎樣設定違約金的數額,以及違約金是否需要納稅,下面我將為您講解。

一、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的違約金約定

1、違約金應占合同總金額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關於房屋買賣合同的格式條款中,中介通常將違約金約定為總房價的20%。很多人以為違約金最多隻能約定為20%。其實純屬誤讀。我國的《擔保法》中規定了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也許對違約金的誤讀從此而來。但定金和違約金並不是一回事。違約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

2、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對方是否可以主張全額違約金?

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針對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違約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種是違約金,通常是指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違約方需支付給守約方的。但是有時由於合同文字不嚴謹,或者對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這兩種違約金的適用,在一方稍有違約情形時,守約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額的違約金,但其實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援的。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

3、違約金的執行是否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違約金可以由買賣雙方依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但如果發生糾紛,並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約定的數額執行。因為我們國家合同法的違約責任是一種補償,只是彌補損失,而不是懲罰性的違約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都可參照實際損失進行調整。具體說,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高於實際損失的30%,則認為違約金約定過高,需要適當調低;如果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則守約方除可主張違約金外,對於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部分,還可要求違約方賠償,即參照實際損失調高違約金。比如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上家如遲延遷出戶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當雙方發生爭議時,下家無法證明自己的實際損失真有那麼多,法院最終將違約金調整為每日100元。

二、合同違約金是否納稅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併入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稅。”因此,納稅人收到違約金也應一併繳納營業稅。

2、《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部分特殊業務可以扣減應稅營業額)。

3、《營業稅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

三、對違約金的理解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違約金可分為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並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通則》及《合同法》中關於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於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綜上所述,二手房產合同違約金一般為總房價的20%,但是並不是最高是20%,還可以定的更高,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在違約金的討要過程中可以視情況買方稍微降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為了避免產生糾紛,您可以事前擬定嚴密合法的合同,保障您的合法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黃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