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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鞋類合夥經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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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鞋類合夥經營協議
個體合夥協議需要蓋章嗎
看具體情況定。當事人對協議的確認方式,可以是由所有當事人簽名、蓋章或由有代理權的人簽名三種方式,所以籤協議是不一定需要蓋章的。 個人合夥協議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六、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七、入夥與退夥。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九、違約責任。 十、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另外,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法律依據《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