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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合同到期有補償嗎

合同糾紛 閱讀(8.02K)

一、派遣工合同到期有補償

派遣工合同到期有補償嗎

用工單位不續簽,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單位不用補償。職工無工作期間,勞務公司應當按當地最低工資發放工資  如果派遣公司不續簽勞務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終止勞務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於原用工單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支付補償金。

調解依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因《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或者前條規定情形,與被派遣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一)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二)用工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或者經營期限屆滿不再繼續經營的;

(三)勞務派遣協議期滿終止的。

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後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因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被用工單位退回,勞務派遣單位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被派遣勞動者不同意的,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因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被用工單位退回,勞務派遣單位重新派遣時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被派遣勞動者不同意的,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被派遣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勞動派遣是社會上另外一種勞動形式,比一般的勞動關係更普遍,勞動者通過派遣公司的指派進行工作,比自己更容易找到工作一點,且勞動者會和派遣公司簽訂合同,這份合同對勞動者起合法保護的作用,在勞動者沒有工作時,應由派遣公司支付相應的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