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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設立私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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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設立私戶
私募股權公司股東要求有什麼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1、有成為公司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這是認定股權或股東資格的首要標準。由於出資行為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應當具有成為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沒有該真實意思表示,自然不應認定為股東。由於意思表示實為當事人的主觀心理狀態,缺乏直接判決和審查的可操作性,因而,能夠反映該真實意思表示的外在證據在認定股東資格的過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此類證據主要有:公司設立前關於投資約定的內部協議、簽署的章程、相關股東的證詞等。另外,假如當事人實際享有和行使股東權利,如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權等,從該外在行為也可以推定出其具有成為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


2、實際履行出資義務。實際出資是股東對公司最重要的義務,是必要前提和物質基礎,是確認股權和股東資格的重要標準。對於不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公司和其他要求其補足出資,並且拒絕其行使股東權利或通過法定程式取消其股東資格。當然,未出資的股東在依法進行了補投資後,仍然可以恢復其股東權利。


3、不違反我國法律和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在公司章程上被記載為股東並確認受公司章程約束。


5、獲得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


6、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


7、在工商行政機關登記為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