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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贈與合同的訴訟時效規定是什麼?

合同糾紛 閱讀(2.93W)

一、撤銷贈與合同的訴訟時效規定是什麼?

撤銷贈與合同的訴訟時效規定是什麼?

撤銷贈與合同的訴訟時效規定是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都可以隨時撤銷贈與,但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後,即已經完成贈與行為,因發生糾紛需要撤銷贈與合同的,要注意以下時間。

1、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駛。如贈與人發現受贈人不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要自發現或應當發現之日起一年內,到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贈與合同,返還贈與財產。若逾期不予起訴的,法院不再予保護。

2、贈與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生活中,在簽訂贈與合同或贈與財產已經送出後,如贈送車輛、房屋,金銀手鐲、鑽石等貴重物品等,如因分手、感情破裂等發生糾紛,需要撤銷贈與合同,索回贈與財物的,在無法通過協商處理時,可以委託專業贈與合同律師協助處理,根據律師的專業處理意見,選擇最恰當的追償方式,以最小代價索回高價值的贈與財物。

二、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贈與人或贈與人親屬可以撤銷贈與合同的情形有:

1、贈與人與受贈人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撤銷贈與合同。

2、在贈與財產權利沒有轉移前,即動產未實際交付、不動產未過戶前,贈與人可以隨時撤銷在贈與合同。如小明向朋友小梅贈送手機的,在手機送給小梅之前,小明都可以撤銷贈與合同,不再送手機給小梅;如男友A準備送給女友B一套花園小區房,在房子未過戶到女友B名下前,男友A是可以撤銷贈與合同,不再送房的。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隨意撤銷。

3、贈與人發現受贈人有以下情況的,可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駛撤銷權,要求受贈人返還財產;拒不返還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如受贈人誤傷贈與人致殘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合同,收回贈與財產。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如子女不贍養父母的,父母可以收回贈與房屋。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如以結婚為目的而送女友婚房,女友卻要求分手的時候,可以要求撤銷贈與合同,要求返還房子。

4、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即實質撤銷贈與合同。如公司老總甲準備向貧山區捐款的,但其公司突遇資金斷裂,面臨破產,甲可以不再履行贈與合同向貧困山區捐款。

5、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撤銷贈與。如因受贈人車載贈與人發生車禍,導致贈與人死亡的,贈與人的親屬可以要求撤銷贈與,索回贈與財物。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對於撤銷贈與合同方面,它是有時間方面的規定的,如果超過這個時間的話,那麼是不可以行使撤銷的權利,畢竟贈與合同它是屬於一種無償的合同,沒有特殊原因之下的話這個所有權都已經發生了轉移,所以撤銷必須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