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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原告代理詞應該如何寫?

合同糾紛 閱讀(1.43W)

審判長、審判員:

買賣合同原告代理詞應該如何寫?

某某援律師事務所接受原告的委託,指派我擔任原告合訴訟代理人,經過庭審,發表代理意見如下:

1、被告拖欠原告合同總貨款160000元,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xx年xx月xx日,被告為了投資建設瑤海家居博覽中心商業管理系統資訊專案,與原告就應用軟體、硬體裝置產品簽訂買賣合同2份。合同約定,原告為被告提供《方像大型商業資訊管理系統V3000版》的應用軟體及硬體裝置產品,合同總價款為160000元整。合同簽訂後,原告按照合同約定於xx年xx月xx日送貨,並於xx年xx月xx日安裝應用軟體,並有被告的工作人員簽收的送貨單及xx年xx月xx日原、被告之間的對賬清單加以佐證,被告至今未支付貨款。因此,被告拖欠原告貨款160000元,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2、被告應當向原告支付拖欠貨款人民幣160000元並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

原、被告雙方簽訂合同總價款共計160000元,原告已經按約履行交貨、安裝等合同義務,但被告至今未履行付款義務。根據《民法典》第61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同時根據規定,當事人一方未履行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報酬。因此,被告應當向原告支付貨款16000元。

另外,原被告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被告無故拖欠付款,每拖欠一天,被告應當向原告支付合同總額的0.3%作為違約金。現被告無故拖欠付款,已構成違約,被告應當向原告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由於約定違約金過高,原告自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

綜上所述,原被告之間的買賣合同關係及被告拖欠原告貨款的事實十分清楚,原告的訴訟請求既有事實依據,又有法律依據,證據充分,被告應當履行付款義務,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請法庭對原告的訴請依法予以支援。  

以上代理意見,請法庭予以充分考慮!

代理人:  

年 月 日

我國的買賣合同簽訂是我國的民事合同常見的型別之一,此時我們應當注意相關的買賣合同的合同條款的內容以及簽訂的程式等,避免買賣合同的糾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