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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哪些資料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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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哪些資料準備?

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哪些資料準備?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在單位離職時,單位開具的證明。一般情況下都是單位出具,然後去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勞動關係科蓋章辦理解除。如果超期了的話,可能還要根據辦事部門要求提供蓋公章的證明材料。

如果丟失,可以找原單位給補辦。如果超期,還需要單位提供蓋公章的證明材料,證明因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丟失而造成超期行為。

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影印件。

2、原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解除怎麼賠償?

勞動合同解除可以獲得以下補償

1、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按照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工齡不足1年的部分,超過6個月的,給予1個月工資的補償,不滿6個月的,給半個月工資的補償。

2、如果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還應支付給相應的雙倍工資。

3、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數額的2倍,這是在單位不支付上述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下對單位的懲罰性賠償

三、解除勞動合同要辦什麼手續

對於勞動者來說,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辦理如下手續:

1、按勞動法規定的時間與要求,提前給用人單位發出書面解約通知。如正常情況下,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2、進行工作、業務交接。

3、清理債權債務關係。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除提前解約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還要注意辦理如下手續:

1、及時結算工資、經濟補償金。

2、工作、業務的交接。

3、員工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

4、清理債權債務關係。

5、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該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書中客觀的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在這裡需要注意的是當公司的員工想要辭職時,雖然是能口頭通知的,但好還是寫一份紙質的辭職信。一定要記住提前三十天辭職,但若是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的條款的情況辭退勞動者是需要進行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