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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處理方法是什麼

合同糾紛 閱讀(3.21W)

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處理方法是什麼

首先,應當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這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一)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三)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四)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員工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五)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一定要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法院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六)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你在公司上班。

(七)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均可作為證據使用。